1. 包装材料:
预包装食品的袋装食品须采用食品级包装袋,瓶装食品可采用PET瓶、玻璃瓶、马口铁、纸罐等符合要求的包装形式。
2. 标签要求:
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,所有事项均在标签上标示。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须标示食品名称、规格、净含量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和贮存条件,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,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。
3. 整体设计:
在进行食品商标设计过程中,包装图案中的图片、文字和背景的配置,须统一,包装中出现的图片统一系列分类,包装中出现的文字只能有一种或两种字体,背景色用白色或者标准满色。
4. 充分展示商品:
用形象逼真的彩色照片表现,向用户明确说明食品的食用对象;直接表明食品的属性,特别是新奇食品包装上须标注反映食品本质属性的名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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